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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更新时间:2007年11月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定市级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粮食流通体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全市粮油年度购销储存平衡计划和调控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和协调全地区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粮油市场管理;保障驻军的粮油供给;安排地区内救灾救济和以工代赈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负责市际间和市内县际间的粮食调拨;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组织粮食进出口。

(四)提出市级储备粮油规模和布局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其收购、轮换、使用的实施,并对市级储备粮油库存、质量和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仓储等流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和三级粮油储备库的建设与监督管理,指导各县(市)粮食储备工作。

(五)负责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和财务、资金管理工作;参与测算核定各种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的审计和监督。

(六)指导全市粮食行业推广应用粮油储藏、加工等新技术;按有关规定,监督执行全市粮油产品标准和粮油检测制度、方法;建立健全全市粮油市场信息网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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